和朱小梅在一起的第四百三十天,我盯着手机里和母亲的聊天框,指尖悬在屏幕上,忽然生出一个无比笃定的念头——要带她回家。
有人说第一眼的喜欢大抵是见色起意,我想我大抵也是如此。初见时的心动总带着些直白的惊艳,可走过四百三十天的朝朝暮暮,那份始于颜值的欢喜,早就在日复一日的相处里,熬成了刻在骨子里的习惯,熬成了旁人替代不了的、像家一样的温暖。
我们一起挤过电子厂下班的厂车,一起在巷口嗦过麻辣粉,一起在出租屋的小厨房里煮过一碗热腾腾的面条。那些曾经以为会模糊在时光里的小事,此刻想来,都是凑成家的模样的细碎美好。我记不清初见时她穿的衣服,却记得她爱吃干锅土豆片,记得她不吃葱姜却会为我在菜里放上这些,记得熬夜时她催我睡觉,出租屋的墙壁上贴着我们的照片。
在一起的日子久了,连争吵都变得有了温度。闹别扭时她会鼓着腮帮子背对着我,却会在睡前悄悄把脚搭在我的腿上;我嘴笨不会哄人,却会记得她说过的每一句话。我们从彼此的陌生人,变成了最懂对方的人,变成了回到出租屋,上下班一起回家的人。
之前的故事太多,有些细节确实被时光磨得淡了,所以我想从此刻开始好好记录。记录第一次带她回家前的忐忑,记录她听说要见我父母时,攥着我的手微微泛红的指尖,记录她认真问我“叔叔阿姨会不会喜欢我”时,眼里藏不住的小紧张。
四百三十天,不是什么轰轰烈烈的数字,却是我和朱小梅一起走过的岁岁年年。从初见的见色起意,到如今的日久生情,再到想要把她带回家,让她从我的女朋友,变成我这辈子的家人。
我终于打了母亲的电话:“妈,这次回家,我带女朋友回来。”
电话打通的瞬间,朱小梅正在床上躺着看我,我也并没有说“因为我想让你,成为我的家人。因为我们彼此早已把彼此当成了家人。
从此刻开始,记录和她的每一个瞬间,记录带她回家的每一份心情,记录从四百三十天,走到岁岁年年的所有美好。而这一次,带她回家,是我给这份喜欢,最认真的答案。
回家的票订在晚上9.00,从出租屋到高铁站要半小时,时间掐得刚好,收拾行李时便多了几分仓促。
我把几件换洗衣物胡乱塞进背包,刚要拉上拉链,就被朱小梅伸手按住了。她皱着眉,伸手把背包里的衣服一件件拽出来:“你这收拾的什么呀?皱皱巴巴的,怎么穿出门?”
“赶时间呢,到车上再捋捋就行。”我伸手想去拉拉链,被朱小梅拍开了手。
她拿起一件藏青色的牛仔裤,对着他比划了一下,又丢回床上:“这件显精神,赶紧换上。还有你那头发,都快遮眼睛了,赶紧去理一下,不然乱糟糟的多不好看。”
我摸了摸自己的头发,不以为然地笑:“回我家呢,又不是见外人,难不成我爸妈还会嫌弃我?”
“那可不一定!”朱小梅踮起脚,伸手拨了拨他额前的碎发,语气带着点不容置喙的认真,“第一次正式带我回家见你爸妈,你得穿得帅一点,精神一点,给他们留个好印象。我不管,反正你不许丑着回去。”
我看着她忙碌的背影,嘴角忍不住上扬,故意逗她:“你怎么跟我妈一样唠叨?以前也没见你这么在意这些。”
朱小梅拿着梳子回来,听见这话,瞪了他一眼,却没真的生气,只是把梳子塞进他手里:“那能一样吗?以前是我们俩自己过日子,怎么舒服怎么来。现在是见长辈,当然要注意点形象。”
她看着董世龙慢悠悠地换衣服,忍不住伸手,而我下意识的后退
当我顺从地换上衬衫,扣纽扣时动作慢吞吞的,眼神却一直黏在朱小梅身上。带一瓶优酸乳,嘴里还念念有词:“路上渴了能喝,纸巾也得带够,万一用得上呢。”
但我还是忘记了。
朱小梅转过身,帮他理了理衬衫的领口,指尖轻轻抚平上面的褶皱,眼底带着温柔的笑意:“那当然,也不看看是谁的男朋友。”她抬手捏了捏他的脸颊,“赶紧去梳头发,梳整齐点,我去拿行李。”
董世龙拿着梳子走到镜子前,看着镜里穿着衬衫的自己,又想起朱小梅刚才认真的模样,心里暖暖的。他知道,她不是真的嫌弃他邋遢,而是把这次回家看得格外重要,是想让我和我的家人,都能感受到这份感情的郑重。
梳好头发,我转身看见朱小梅已经拎着两个垃圾桶站在门口,脸上带着点期待,又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我走过去,接过她的行李箱,伸手牵住她的手:“走啦,回家。”
朱小梅点点头,指尖微微用力,握紧了他的手。两人并肩走出出租屋,阳光洒在身上,暖融融的。董世龙看着身边认真又紧张的女孩,心里忽然无比笃定,这次回家,不仅是见她的家人,更是朝着“家”的方向,又迈进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