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兴农会

什么是流民?

在白夜城官方的口吻中,流民被称为非法驻留者。

棚户区的房屋从法理上都是违建物,居住其中的非法驻留者,随时有可能被驱逐,房子被拆除。

而这种拆除违建物,驱逐非法驻留者的事情,在白夜城短短五六十年的历史中,已经发生过无数次了。

维持外城秩序的不是内城的治安官,而是外城一个个大大小小的帮派。

小帮派通常是流民们自发组建的。

大帮派的背后则有内城的大公司做后台,牢牢攫取外城流民们产生的大部分利益,却不用为流民们的生计负责。

失业、恶鬼、疾病、盗窃、凶杀如同一把把悬在头顶的利刃,白夜城外的流民们,少有能活过五十岁。

沈陵站在屋门口,抬头望向阴沉沉的天空,思索接下来要做什么,身边传来一声轻佻的嗓音:

“你还活着?”

沈陵侧目望去,便看到一张熟悉的面孔,心里顿时一沉。

来者长着一张鞋拔子脸,身材瘦削。

他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玻璃眼镜,穿着白大褂,皮肤苍白细嫩,三十多岁的年纪,看起来很斯文的样子,像个医生。

来者也的确是个医生,不过不是什么正经医生,而是119号棚户区私人诊所的黑医。

眼前的黑医姓方,外号鬼头方。

两天前,原主感觉身体不舒服,便去这位黑医的诊所打了一针,没想到病症丝毫没有缓解,回到家后就病倒了。

“命挺硬啊,给你用的兽药,你居然扛过来了?气色恢复的不错。”

鬼头方一边说着,一边用一种看小白鼠的眼神,上下打量着沈陵:“要不要跟我签一份协议?如果哪天你死了,你的尸体归我,我可以预付一千块。”

兽药?

沈陵念头一转,随即眉毛竖起,直接骂道:

“给我用兽药?鬼头方我艹你妈,我出两千块钱,你给我用兽药?你他妈的今天一大早登门,是专门来捡我的尸体?”

换做沈陵自己是不会直接开口骂人的,但这是原主的人设。

或者说,棚户区的流民们大都性格凶悍,满口脏话。

在这种没有法律的混乱地方,越是嚣张,别人越是不敢惹,而礼貌往往意味着软弱,软弱意味着可欺。

弱小的人,在棚户区是活不下去的。

如果沈陵彬彬有礼,才会让人感觉奇怪哩!

鬼头方被骂并不生气,嘴角微微勾起:

“小流氓,你以为我给你开兽药,是想害死你?”

“如果我想害你哪需要这么麻烦?你进我诊所的时候,直接给你打一针麻醉就好了。凭你这瘦胳膊细腿反抗的了么?”

“当时直接弄死你,尸体还新鲜些,器官也能卖个好价钱,我何必大费周章?还是你觉得我不敢直接弄死你,因为怕摆不平后续的事?”

“别太看得起自己了,你算是个什么东西?”

鬼头方眼神有些轻蔑:“整个119号棚户区谁不知道,我方某人最守规矩?”

“你之前得了急性肠炎,人都快休克了。再不用点猛药,你两个小时都抗不过去,就你兜里那点子儿,可不够买昂贵的消炎药,所以我才给你用了兽用的抗生素。能不能挺过去,看你自己命够不够硬。”

“出乎我意料,你的命的确够硬的。现在你能站在冲我吠叫,不恰恰说明我的药起效了么?”

沈陵闻言明白了前因后果,脸上却故意露出一副听不懂的样子,瞪眼瞧着鬼头方。

鬼头方有些不耐烦,自嘲地笑了笑:“算了,像你这样棚户区出生的小流氓,跟你说这些你也听不懂,你只需要知道我没害你,我不仅没害你,还救了你的命。”

“那你今天来找我是为了什么?”

鬼头方大方承认:

“我的确是来看看你有没有死的。”

“整个119号棚户区,只要是死了人,尸体都归我处理。”

沈陵道:“协议我不会签,我还不至于沦落到出卖自己的身体。”

“无所谓。等你死了,除非是死在外面,尸体最后还不是会落到我手里?我赚的少点而已。”

鬼头方耸了耸肩,扭头走了。

临走前,留下一句话:

“那个叫阿旺是你朋友吧?他死了,就在几个小时前……”

————

阿旺是原主的发小,其全名张旺。

原主与阿旺以及其他几个孩子,从小一起在119号棚户区厮混长大,甚至成立过帮派,想要收取街坊邻居的平安费。

后来帮派被父母们的棍棒打散了。

沈陵见到阿旺的最后一面,是在鬼头方的手术间里。

鬼头方正用手术刀刨开阿旺的肚皮,取出一只只内脏。

阿旺是昨晚凌晨三点多人没的。

看样子应该是敲门鬼闯进了他家里,他没躲过去。

死因是窒息而亡,从现场的死状看,是被自己活活掐死的。

阿旺是个孤儿,爹娘死的比原主父母更早,尸体是被他的女朋友首先发现,卖给了鬼头方。

因为不是那么新鲜的尸体,很多器官都不能用了,所以鬼头方狠狠压价,尸体只卖了两千块。

阿旺的女朋友白得一笔浮财,欢天喜地的走了。

原主的记忆中,阿旺经常跟原主他爹厮混在赌场。

他总说自己运气好,财运旺,总有一天会凭借赌术挣大钱,搬进城里住。

但现在他财运不旺了,人也不旺了。

沈陵看着解剖台上的尸体,面无表情。

他只是来看一眼被鬼害死的人是什么样子的,并不是因为原主的兄弟情。

况且即便是原主在这,也不会有多少表情,棚户区的人早见惯了生死。

鬼头方取出所有脏器,将有用的器官一个个塞进冷冻储藏箱,熟练地像分割猪肉的杀猪匠,丝毫不拖泥带水。

很快,鬼头方就取完所有有价值的器官。

他看了眼沈陵,道:“给你50块,替我跑一趟,把这具尸体送到火葬场。”

沈陵犹豫了下,还是接受了鬼头方的委托。

他现在很缺钱,原主留下的浮财不多,几天前原主来找鬼头方治病,付了两千块医药费,现在兜里只剩下四五百块。

这点钱哪怕省吃俭用,也最多只够他花半个月。

而鬼头方给的50光元,其实远超市场价。

寻常送一具尸体到火葬场,最多给20光元。

不知为什么,今天的鬼头方格外阔绰大方。

原主本来有一份工作,是在一家粮食加工厂当搬运工。

工资不多,因为远离荒野,所以没什么危险性。

但很累,纯体力活。

沈陵已经三天没去上工,岗位多半已经被别人顶上。

这种类型的工作从不缺人,城外大把的流民愿意干,甚至有工贼自降薪资去干。

鬼头方的诊所距离火葬场只有两公里远,听起来不远,送尸体这活儿听起来很轻松,但实际上恰恰相反。

棚户区的路面大多都破破烂烂的,走起来很困难。

除了四条联通到内城大门的主路,其他地方通常连水泥路都没有,都是坑坑洼洼的土路,高低起伏,还有流民们随意倾倒的粪水。

土里卡着顽石,一下雨就泥泞无比,深一脚浅一脚,异常难走。

不巧的是,昨晚刚下过雨。

沈陵运送尸体,除非绕远走大路,不然就要穿过两个街区,路上可能遇到其他街区的人拦路,向他索要钱财。

流民们抱团取暖,十分排外,勒索外来者从不手软。

沈陵身上并没有多少钱,除了鬼头方刚刚给的50光元,其它的钱都藏在家里各个刁钻的角落,保准那些经验老道的毛贼想搜出来,都得费一番功夫。

那50光元中的40元被他塞在内裤内面缝的兜里,另外10块揣进衣服内兜,一旦遇到拦路的,就用来充作买路钱,免一顿毒打。

这些都是原主的经验。

除非必要,平时原主是不会去别的街区的,帮派混混们也不会欺负自己街区的人。

顺利将尸体送到火葬场,沈陵一路运气很好,并没有被勒索,偶尔遇到几个人上前打量了下尸体,看到尸体是空壳后,就一脸晦气的躲得远远的。

火葬场是白夜城官方开办的,焚烧尸体并不收钱,每天城内城外有至少上千具尸体,被运送到这里焚烧。

如果尸体不及时进行焚化,一旦堆积的尸体过多,很容易滋生恶鬼。

火葬场是个晦气的地方,烧尸体的工人不多。

这种工作是个苦差事,没人知道送来的尸体,是否藏随时发作的恶鬼诅咒。

附近居住的流民们都搬走了,住的最近的,也至少离了一里远,白天除了搬运尸体的背尸人,基本没人靠近这里。

夜晚更不必说,这地方的诡异是出了名的。

沈陵将阿旺的尸体,交给一位工人,对方没多看一眼,直接将尸体塞进焚化炉。

“骨灰要么?要的话收20块钱,骨灰盒自备。”那工人问了句。

沈陵摇了摇头,原主他爹的骨灰还有满满一盒呢,够用。

再说骨灰也不值钱,一盒骨灰最多卖10块钱。

拒绝后那工人没再理会他。

沈陵在一旁看了会儿。

工人们将一具具尸体推进四五米高的焚化炉中,烟囱中冒出滚滚黑烟,焚化炉里劈啪作响,好似有人在其中尖叫,但其实只是焚烧尸体产生的气体爆裂声而已。

尸体烧成灰后,工人们便打开炉门,掏出锃白的骨头、骨灰和煤灰,然后添加煤炭,将下一具尸体塞入其中。

这时又有流民拖着一具腐烂的尸体来到火葬场。

沈陵侧目望去。

那人身上穿了许多件破破烂烂的衣服,腰上挂了一条长裙,头戴棉帽,长长的头发遮盖住了脸,看不出是男是女。

他衣物有些潮湿,隔着很远也能闻到一股发酵物的臭味,或许是居住的地方漏雨。

很显然,这人是外城流民中最底层的拾荒者,他们没有工作,没有固定的住所,只能去危险的野外捡拾废品卖钱,夜晚则是将自己埋在土里或往垃圾堆里钻,以此躲避夜晚恶鬼的侵扰。

通常沦落为拾荒者的流民,大多数都活不过两个月。

总之,他熬过了昨晚那场冰雨夜,但不知道该说是幸运还是不幸……

和沈陵推着板车不同,尸体是这位拾荒者拎着一条腿拖过来的。

那尸体是个男性,身上的衣物都被扒干净了,因此能看到尸体的皮肤几乎全都溃烂发黑。

蛆虫在尸体上钻进钻出,它们异常的活跃,像在尸体上狂欢起舞。

见此一幕,沈陵突然想起穿越之前,某位揭露真相的传奇调查员……

回到119号棚户区,沈陵这次没再走近路,而是绕了一大圈,从外城的外围走,避开了其他街区。

将板车还到鬼头方的诊所时,已是将近中午十二点。

回到住所,沈陵看到房门前站着一个光头壮汉,他立刻上前打了声招呼:“雄哥。”

在原主的记忆中,119号棚户区是一个名叫兴农会的帮派的地盘。

兴农会除了安保费放高利贷等传统黑帮手艺,还涉足了粮食生产加工、运输买卖的生意,城外的农田有将近三分之一,都归属兴农会管辖。

当然,只是名义上归兴农会,真正的掌控者是隐藏在幕后的内城农业集团。

而整个119号棚户区的所有房屋、店铺,都是兴农会的财产。

包括鬼头方,也是隶属于兴农会的黑医,在兴农会中地位特殊。

眼前的光头大汉名叫雷雄,是兴农会在119号棚户区的坐馆大佬‘雷老虎-雷伟’的义子。

据说快要在帮派扎职‘红棍’了。

雷雄以前不姓雷,跟了雷老虎以后,才改姓了雷。

虽然是帮派成员,但雷雄也是在119号棚户区长大的,所以在收钱时,对街坊们还算客气,几乎从不多收。

当然,如果哪个租户敢拖着不给的话,那就没那么好说话了。

原主和那些发小,几年前都跟着年龄比他们大十岁左右的雷雄混过一段时间,那时候的雷雄在兴农会里还是个小喽啰。

这两年雷雄被雷老虎收为义子,才在帮派里有了点地位。

虽然沈陵他们没加入帮派,但也都把雷雄当大哥,相互之间是有些感情的。

“小陵。”

雷雄靠在门上抽着烟,冲他挑了挑眉:“病好了么?你刚刚是去哪了?”

沈陵回答:“好多了。刚刚去了趟鬼头方那里,替他走了趟火葬场送尸体。”

沈陵没提张旺的死,但雷雄却知道他送的是张旺的尸体。

雷雄淡淡道:“流民命贱,阿旺运气不太好,节哀。”

虽然张旺也是他的小弟之一,但他的脸上并无悲伤。

“该交租了,你拖了两天房租没交,我替你垫上了。加上下周的房租,一共九天租金,共一百八。”雷雄说明来意。

沈陵连忙道:“谢谢雄哥,我这就把钱给你。”

他走进屋里,拿出几张纸币,两张五十元面额,两张二十元面额,还有四张十元面额。

存款一下子去了小半,沈陵的积蓄几乎见底了,再不想办法赚钱,过几天就要饿肚子。

雷雄清点了下票子,随后道:

“还有下周的安保费五十块,每个人都要交,后天帮里会派人来收,记得准备好,如果那人跟你多要,就提我的名字。”

“嗯嗯,多谢雄哥。”

沈陵犹豫了下,问道:“雄哥,我在加工厂的岗位……”

雷雄拍了拍沈陵的肩膀:“规矩你懂,岗位已经有人替上了。”

沈陵闻言无奈。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

沈陵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搞钱,偏偏工作已经丢了。

短时间要再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可不容易。

实在不行,他就只能去干那些流民们都不太肯干的危险工作。

比如火葬场焚尸工、巡夜打更人等等。

这几份工作常年招人,薪资是其他工种的两三倍,但死亡率一个比一个高,并且只要签了协议,很难辞职脱身。

虽然沈陵现在手里有一套能够抵挡五次恶鬼攻击的大五帝钱,但他并不愿意冒这个险。

普通人面对恶鬼,毫无反击的能力。

雷雄似乎看出沈陵的窘迫,他掏出一只卷烟,点燃后吸了口,问道:“要不要跟我做事?”

沈陵犹豫了下,还是摇了摇头:“雄哥你知道我不混帮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