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网剧出海

刘姐回:明白,我明天跟方晴对接。

这件事推出去了。

迪立热巴合同附件里的第一资源条款,截止明年一月,现在是十一月初,还有两个月,报备顺利的话,开机可以在年底前落地,时间紧但够用。

他把克拉恋人这一栏在备忘录里更新了一行:报备本周内,开机目标十二月,迪立热巴资源合同条款兑现节点确认。

窗外的千湖市天已经全黑了,楼下的路灯把梧桐树的影子拉得很长,叶子基本掉完了,只剩几根光秃秃的枝桠搭在灯光里。

曾浩把台灯拧亮,拿起今天最后一份文件。

是许文发来的杨珊珊本周状态周报,一张A4纸,许文的字体工整,按固定格式写:通告完成情况,情绪状态,异常记录。

通告这周完成了五个,合同上限内,没有推掉。

情绪状态一栏,许文写的是:整体平稳,配合度较上周有所回升,无明显消极迹象。

异常记录一栏,空白。

曾浩把这张纸看完,在情绪状态那一行上停了两秒。

上周许文发来的周报,情绪状态写的是消极应付,配合度下降。

这周变成了平稳,回升。

效果维持住了,但维持住的时间有限,这种回稳是短暂的,本质上什么都没有解决,杨珊珊的积压还在,只是暂时压住了。

曾浩决定态度不变。

仍然是极限压榨。

在他这里,可不存在咖位变大,就区别对待。

那他这个重生者也太窝囊了。

曾浩把周报放进文件夹,站起来,把外套从椅背上拿下来,准备走。

手机这时候震了一下,是刘姐发来的消息:曾总,《重返20岁》今天猫眼更新,票房到2.13亿了。

曾浩看着这个数字,把手机揣进口袋,推开门走出去。

楼道里的感应灯跟着他亮了一截,又灭了一截。

2.13亿。

按他的估算,最终落点在2.3亿到2.5亿之间,现在还在跑,不用管。

他走到楼梯口,忽然想起一件事,停下来,把手机掏出来,给刘姐发了一条消息:明天让许文来一趟,我有事交代。

然后把手机收起来,继续往下走。

高丽那边的事,该开始动了。

《太子妃升职记》在爱奇异的播放量已经过了两亿,热度的尾部还有,但主体红利已经吃完,如果不二次利用,这个IP就这么搁着,是一种浪费。

把版权授权给高丽那边改编,让对方出钱出人,自己收授权费,一个剧拍半个月,连拍几个,进账一笔,顺带着把IP的版图往外扩,把这最后一茬羊毛薅干净。

这件事不复杂,但要动起来,得先有人去跟高丽那边接触。

这是明天要交代许文的事。

楼道里的灯在他身后一截一截地灭掉,停车场的冷风从大门的缝隙里钻进来,把衣领往里扑了一下。

曾浩把外套扣子扣上,走出去。

第二天上午十点,许文准时出现在办公室门口。

曾浩没有让她坐,直接说,“《太子妃升职记》的高丽版权,你去接触一下,找一家在国内有合作渠道的高丽制作公司,不用大公司,中型的就行,能拍偶像剧,有播出平台对接就够。”

许文拿着本子记,“授权范围是?”

“改编权,高丽本土播出权,不含岛国和东南亚,那两块另算,”曾浩说,“对方出钱出人,我们收授权费,不参与制作,不派驻监制,拍成什么样是他们的事,但剧本改编要过我这边一遍,核心人设不能动。”

“授权费报价怎么定?”

“先摸底,”曾浩说,“你去接触的时候不要先报价,让对方先出意向,我来决定接不接,接了再谈具体数字。”

许文把这几条记完,“渠道这边,我认识一个做高丽艺人经纪的中间人,之前对接鹿含录制的时候打过交道,可以先通过他问一下。”

曾浩想了一下,“陈默?”

“对。”

“可以,”曾浩说,“让他牵线,但谈判的时候你自己上,不要让中间人参与核心条款,费用另算给陈默一个介绍佣金,数字别太高,意思到了就行。”

许文点头,“时间上有没有要求?”

“这个月内给我一个初步意向,”曾浩说,“能谈就谈,谈不拢也不强求,《太子妃》的热度还有,但拖得越久窗口越窄。”

“明白,”许文合上本子,“还有别的吗?”

“薛之兼和徐佳盈的答复,今天是第三天,”曾浩说,“如果他们今天没有主动联系刘姐,你去跟进一下,不用催,就问一声合同有没有看完,有没有问题。”

许文应了,出去了。

薛之兼的答复在上午十一点半到的。

不是发消息,是直接打电话给刘姐,说合同看完了,没有问题,问什么时候可以过来签。

刘姐把这件事转告曾浩,曾浩说,下午两点,让他来。

薛之兼下午两点整出现在前台,这次头发梳过了,换了件深灰色的毛衣,比上次正式一点,但还是那副随意的走路姿势,进门跟前台打招呼,语气跟第一次来没什么区别。

签约的手续在会议室里办完。

刘姐把合同文本打印了两份,逐条过了一遍,薛之兼没有提任何异议,翻到最后一页,拿起笔签了字。

刘姐盖章,把一联推过去,“薛老师,欢迎加入。”

薛之兼把合同折好,放进包里,站起来,“曾总今天在吗?”

“曾总在,”刘姐说,“有什么事我帮你转达。”

薛之兼想了一下,“那请帮我转告,我那七首完整编曲,随时可以给他听,他定时间就行。”

刘姐把这句话记下来,送他出去。

徐佳盈的答复比薛之兼晚了半天。

下午四点,她让律师发来了一份修改意见清单,列了四条,分别涉及违约金上限、录制版权的使用期限、综艺参与频次的最低保障、以及合同到期续约的优先权条款。

刘姐把清单打印出来,送到曾浩桌上。

曾浩把四条意见从头看了一遍。

第一条违约金上限,对方希望从合同里写的八位数下调,理由是参照行业均值。曾浩在旁边写了两个字:不动。

第二条录制版权使用期限,对方希望限定在五年,五年后需重新协议。曾浩想了一下,在旁边写:接受,改为五年,五年后按市场价续。

第三条综艺参与频次最低保障,对方希望写明每年不少于两个确认综艺资源。曾浩在旁边写:接受,附加条款,具体节目名称不写死,资源级别对标湖南台或浙江卫视。

第四条续约优先权,对方希望合同到期时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续约权。曾浩在旁边写:接受。

四条意见,两条不动,两条接受,有让步但让在无关紧要的地方。

他把清单推到桌边,给刘姐发消息:按批注回复对方律师,今天内发出去,让徐佳盈明天上午来签。

刘姐回:好的。

徐佳盈第二天上午九点半到了,比约定时间早了半小时。

签约流程和薛之兼一样,刘姐逐条过,徐佳盈翻看仔细,在三处地方停下来确认了一遍措辞,确认完才签。

签完字,她把合同收进文件夹,抬起头,“刘姐,曾总之前提到我是歌手这个节目,合同附件里有没有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