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班好像都有那么个女生,全班的男生都或明或暗的喜欢她。
那时候的喜欢,就是欺负。
丢纸条、砸橡皮、抢皮筋、叫外号、挡路,不一而足。
如果一个女生上课被后桌男生拍头10次,就真的很受欢迎。
如果被拍20次。
那就脑震荡了。
蒋均,是唯一一个不会被欺负的女生。
只有她欺负男生的份。
如果运气够好,可以看到她把男生从前排拉到后排,最后再丢进垃圾堆里。
或是叠起厚厚的、记着李雷和韩梅梅的英语书,狠狠地把一个路过的但没尊敬的喊一声“蒋姐”的男生砸到桌子下面。
当时刚开始播苏有朋版的《倚天屠龙记》,大家联想到那不可一世和蔑视天下的气魄,私底下都亲切地称呼她为“灭绝师太”。
时至今日,想起这个称呼还是会让人脊背发凉。
尤其对某些人来说,这是痛不欲生的记忆。
那会儿不流行“男人不坏女人不爱”,更流行我的野蛮女友。
这么一个令人敬而远之的女生,却让许多同班的男生都暗恋她。
雷厉风行,目光锐利,颐指气使……我能想到的形容词,都是拿来形容将军的。
就如她的名字。蒋均。
人说想什么来什么。将军来到了我的桌边,成了我的同桌。
成为同桌的时间不长,两个多月。
这事一个初中二年级男生的自尊,和一个高度中二病患者的对决。
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同桌的你,我只知道她绝不是沈佳宜。
她对待女生时温柔似水,面对我时全副武装。
“开挂了吧你”,三八线重击,后翼飞踹,左手书包当盾,右手英语书当矛。
上课铃声就是我们的休战符。而下课铃声一响,就看我今天已经被踹得青紫的腿,跑得够不够快。
偶尔也想过反击。
但是仔细思索了一下,觉得还真反抗不了。单纯的物理常识。
母亲40岁从国企买断,为了不让我当借读生,千里迢迢带着我从河北回到原籍福州供我念书。
她是个无比坚毅的女人。
可惜12岁的小屁孩,无法理解她为了我都放弃了些什么。
失业了的母亲,在我学校门口,盘了一个几平米的店面,做点租漫画书的小生意。
生意做了半年,我从未去过一次。装修时候、进货时候,或者是她忙得团团转被小偷偷钱的时候,我都从来没有去过。
有次忘记带回家的钥匙,也不愿拐进巷子里头,而选择了花90分钟走路回家消磨时间,坐在门口等她下班。
12岁的Boy不会埋怨,但12岁的Boy的虚荣心,从不敢承认,那是我母亲。
所以从不和朋友聊起家里,好在那时候的伙伴也没谁在意。
我一直相信母亲如果认真做一件事情,都会做得很好。
小书店经营得有声有色。地方不大,就她一个人顾着也能顾得过来。
顾不上的只有我的午饭和晚饭。
有天晚上,我在家正大口吸着一碗热汤面。她说,有一个好像你们班的女生,天天来看书,忙的时候也会帮我整理书架。
我没说话。
她继续说,我没告诉她我是你妈。
我嗯了一声。
12岁的Boy看不透大人的世界。
但12岁的Boy能感觉到母亲的伤心。
第二天下午,放学后我找了借口跟平时一起玩的狐朋狗友分开,自己一个人走进那个熟悉但又让我讳莫如深的巷子。
我站在巷子口望进去,确认没熟人,就冷着脸毫无情绪走进这家店。
我装作不认识这家店老板。这家店老板也选择刻意忽略我。
这是一栋很破旧的民房改的。书很旧,看来是盘下的时候就留下来的。
母亲也没扔掉这些旧漫画书,但她总能进到那些最畅销的。
有三四个学生已经在排队借书了。
正当我拿着一本书假装在看,实则认真听她怎么应付生意的时候。
一阵疾风袭来,我背后突然寒毛根根竖起。
对方出手速度很快。但落在肩上的只是清脆的一个拍打!
“小妖姐!”
这是我同桌给我起的奇葩外号。
“你怎么会在这里?我有很经常来哎!你喜欢看漫画?”
她今天没有不由分说的来一个过肩摔。我今天也没有怕得发抖。
今天的她是一个正常的女生。
今天的我是一个不绅士的男生。
连续应了几个嗯嗯啊啊之后,尴尬无比的我放下书也不打招呼就走了。
只听她在后面喊了我好几遍,我甚至听到了我的大名。
从此我再也没有去过那个书店。
几个月后,那个书店被母亲盘给了别人。
她自己新开了一个书店,跑去了很远的金山一个学校门口。
当然,我再也无法及时吃上午饭和晚饭了。
之后我们也再没有当同桌。
蒋均和班主任说有近视,调到前排去了。
再后来,我们好像有种默契。
有话好好说,不动手动脚的。
或者,这是某种冷漠,疏离。
那天在书店。
仿佛是人生中最复杂难解的时刻。
幼稚的我不懂该如何处理。
于是我选择了最乌龟的方式。
福州很大,大到只要换个巷子走,就可以一整个学期碰不到。
福州又很小,小到700万人走到街上,也会时常碰到熟人。
后来,我们又碰到了无数次。
直到我飞去墨尔本,失去了她的音讯。
有次回来,和小炮喝酒。
“前几年,我和蒋均见了一次。”
“嗯。”
“你们很久没见了吧?”
“嗯。”
“你这王八蛋子。”
“嗯?”
“她喜欢你的,你这混蛋。”
“……”
“她说她觉得你喜欢淑女一点的,她主动找你说话聊天,可是她觉得你的回应很冷漠,应该很讨厌她。后来就找老师调座位了,说她近视看不清楚。”
“……”
“她去西安了。好像大学还没毕业就结婚了,真他妈的。”
“真他妈的,那么多兄弟喜欢她,后来跟了一个BJ仔。”
“嗯,再喝一点。”
那时候的喜欢,就是欺负。丢纸条、砸橡皮、抢皮筋、叫外号、挡路等等等等。
我以为这是男生对女生的专利。
原来女生对男生的喜欢,也是欺负。
中学的门口拓宽成了绿荫大道,街边的小店都拆了。
学校换了新的教学楼,也换了新的教导主任。
妈妈不再做那种小生意了。
而我,想回去看看那个小书店,却再也没有这种机会了。
Tommy 9.28 2016台风过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