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队回来的警察把从和婆媳一起到现场认尸的村人邻居口中打听到的情况说给我们听。
死者叫铁俊,35岁,是离命案现场最近那个外坡村里的村民,在村口经营一个修理铺,主要修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一类的,做的是附近四五条村以及过路人的生意,家里有母亲、妻子和一个女儿,为人凶悍至极,酗酒,常常借酒撒疯造孽,在家打老婆打孩子打老母亲,在外也一样,稍不顺眼就跟村民甚至过路人大打出手,借钱不还,调戏妇女。
也就是说,跟前面“火烧案”的死者差不多,也是个人渣。
那么,我是不是可以由此判断,“七刀案”的女死者,品行上也好不到哪里去?
这可能就是几桩案件之间重要的连结点。
刘毅民走进来,说现场勘查的材料正在整理,要等一会。
他说他马上要带人去调查铁俊的背景资料和人际关系,问我们有没有什么需要他安排的。
我想摇头,那边一直在看卷宗的谭仲夏突然抬头跟刘毅民说让他找个人带我们去之前两桩命案的现场看看,刘毅民马上去安排人。
他说的是“我们”。
我跟他。
我们。
从见面到现在,前后不过几个钟头的时间,莫名其妙的,我就被他划拉到一个阵营里去了。
对我来说应该是好事才对吧,可心里隐隐有点不安,觉得节奏太快,而且主动权不在自己手里,很难把握事态发展。
我没说什么,听从他的安排跟他往楼下走,没想到那些记者还堵在门口,我听着声赶紧折转脚步往后门走。
谭仲夏也转身跟来,不咸不淡地说:“你这姑娘,怎么回事,血淋淋的死人不怕,倒是怕一群活生生的记者。”
我说:“嫌烦。”
他看我一眼,不怎么接受这个回答。但我没再搭理。我这个人在有些事情上一惯乱来,要么认真解释,要么瞎解释,全凭心情,谁都别试图阴恻恻地从我嘴里套话。
我和谭仲夏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把之前两个命案的现场都跑了一趟,把心里的想法都说出来,头脑风暴互通有无,然后重组案件发生的过程,凶手可能是怎么到现场、怎么将受害人放下、怎么动手的,整个过程中会不会有交流,会不会有细小的意外,诸如此类的等等等等,居然合作得非常愉快,回程的车里彼此脸上都有笑容,气氛十分融洽。
我这才渐渐觉得这是个很不错的开始,觉得谭仲夏的出现未必会给我带来麻烦,或者能帮到我的忙也不一定。我虽然对万事都做好最坏的打算,但对人还是希望能够给予足够的信任和耐心。
再回局里已经是下午三点了,那些记者不但没走,而且好像还越聚越多,把刘毅民气得半死,风度都不要了,冲着他们跳脚乱咆哮:“我这会本来应该在查案,被你们堵在这里脱不出身,还问我为什么破不了案?问我?!你们好意思问我?!”
他吼得那么响,完全不管不顾,我们在楼梯拐角这边听得真真切切,每个字都如雷贯耳。
这大概是他第一次在媒体面前如此动怒,把那群记者都吓住了,好一会没再叽叽喳喳。
可以想象因这三桩案子而来的各方各面的压力有多大,除媒体以外还有上面各部门的领导,还有群众。
上了楼我才知道刚才把刘毅民气成那样的是代芙蓉。
呵呵,代芙蓉。
说真的,这里差不多有两年多时间,我对那个叫代芙蓉的记者,真的很有点好奇心,有关她的事情,听说不少,正面的负面的都有。立挺她的人说她不畏强权,铁骨铮铮;鄙视她的人说她是跳梁小丑,一方祸害。正负两种声音总会随着代芙蓉又一篇报道出炉而吵得不可开交,终归年年都会爬到风口浪尖上呆几天甚至几个月,被人叫作“一代名记”,这四个字从不同人嘴里出来有不同味道,看立场而言。
我对她做的那些报道内容和立场都没有兴趣,对别人对她褒贬不一的评价更没兴趣,我感兴趣的是她的能力。
代芙蓉的新闻报道,我在周刊上看过几篇,着实厉害得很。比如报道某桩凶杀案,她不会像别的记者那样仅只时间地点事件然后用一句官腔官调的“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来结束。她会想尽一切办法获得最一手的资料,比如直接看到现场,然后将犯罪现场付诸文字,描述得非常细致,一点一滴都观察到,字里行间看似没有主观判断,实际上却早已经在文字能力中不知不觉带动了案情的侦破。
并且,最起码有两次,她的观察是透彻的,思路也是对的。所以我一直都觉得这人做记者实在是可惜了。
她应该做刑警才对。
有阵子我想过找代芙蓉帮忙,或者说合作也行,再或者雇佣,都可以。我希望能够利用她四通八达的人脉和过人的能力查我想查的事情。
但是从侧面稍微打听过她以后,我还是放弃了。
他们说代芙蓉那个人阴沉沉的,非常难打交道,而且油盐不进软硬不吃一根肠子通到底,她想查什么事或者想报道什么,除非她自己莫名其妙突然放弃,想别人劝她放弃是绝对不可能的。有些敏感事件上头不让她跟,她能请假自费跟,写了报道上面不让发,她就往网上发,关键字屏蔽或者被强行删除这种事情也奈她不了何,因为她会翻墙往外发,而且做得很高明,反正到目前为止能压得住她的人还没有出现。
所有我打听到的这些,表面上听起来,似乎都是挺不错的品质,如果她能跟我合作的话,肯定对我有利,肯定能帮我查到很多我查不到的东西。
但凡事要反过来想想。
反过来想,万一她不肯帮我,反而把我当成目标火力全开从我身上挖掘新闻素材呢?
那我就是自己给自己挖了个活埋的坑。
代芙蓉的性格和情况都太难把握,所以考虑了好几个月,我终于还是没去找她,哪怕现在她撞到了我参与侦办的案子里,对同一件事情产生同样巨大的好奇和热情,我也没急着想要见见她。
我这个人一向比较讲究缘份,觉得有缘千里来相会,何况她这会又不在千里之外,只在楼下的大门之外,见不见的,看天意,不着急,也不强求,顺其自然水到渠成才最好。
我去卫生间冲把冷水脸,然后回会议室跟谭仲夏一起讨论卷宗。
讨论以后发现,原来我们的看法惊人一致,这三桩命案是连环的,但凶手不是同一个人,“七刀案”的凶手冷静沉着,能在一个人身上扎七刀却刀刀避开致命部位而且刀口干净利落不是件容易的事情,需要很小心,甚至还需要一点外科医学知识;而“开膛案”的凶手却粗鲁凶狠,还胆小如鼠,从行为上分析,根本不可能是同个人。
再从证据上分析,“开膛案”和“火烧案”的凶手也不可能是同个人,“开膛案”现场的脚印说明凶手是个中等身材的人,甚至是女人也不一定;但从“火烧案”死者的体重上看,杀他的人必须得是个力大如牛的彪形大汉,否则根本扛不动。
当然如果这两个或者三个人一起犯案,那情况就不好说了。
我想接下去最要紧的,恐怕是从死者的背景身份及人际关系来反推出凶手的联盟模式,而不是依靠现场证据。因为那些脚印、大衣、凶器什么的很可能都是凶手故意留在现场以扰乱调查,基本可以忽略。
这是一场高智商的犯罪。
然后谭仲夏跟我讨论反社会人格和连环案的模式。
我觉得就眼前三桩命案的情况看跟反社会人格没什么大关系,因为仇杀的因素强烈。
他觉得未必,因为其中两个死者的身份已经确定,都是人渣,所以可能会是某个或者某几个把自己当成了上帝的反社会人士进行的“审判式谋杀”,他们认为这些人该死,于是就把他们给杀了,这种事情古今中外都有,不稀奇。
我不同意,还是认定仇杀,我的想法是这三个受害人彼此并不认识,包括三桩案件的凶手彼此也都互不认识,他们各自有仇恨的人,恨到非要杀死才解恨的地步,然后,通过某个特殊渠道,三个人结成联盟,制造了这几起命案。
他表示反对,首先,上哪去找这么好的相识渠道,其次,很难想象平常人会跟人结成联盟干杀人的事,更何况其中还有个胆小如鼠的人。
争来争去,谁也说服不了谁,就这么僵持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