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3章 数码武器·噬魂之戟

听完天之绝夜的解说,纯局才知道难办之处在哪,不是没能力,而是害怕敌人选择同归于尽!

“橘先生,你要我怎么做?”

这句话很有深意,不是我要或者让我,而是要我,表明了纯局时刻记住主次关系,铭记在心!

这小细节,不愧是老油条!!

“这事你们很难办!!怪人游戏是公家暗中支持,以你们的能力是限制不了游戏发售!这代表以后还会出现受害者!当然,你们能限制发售也是治标不治本!况且,即便公家现在抵制也已经迟了。怪人还是会在暗地发售。”

有些东西,一旦出现,即便公家全力抵制禁止也没用,就像野草一样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涉及到人的欲望私心,谁也无法禁止销毁!何况社会如此,怎能消灭!

力量,权利,长生不老,呵呵,人怎能这三者啊!

“那怎么办?”

纯局很着急,他本身做的事就是在与岛国公家对着干,根本就不会有任何支援,甚至还会被阻拦,真的没办法!

“遏制不了受害者,那就控制受害者!既然受害者注定会产生,那就尽量地减少数量,知道谁是下一个受害者,保证玩家的生命无忧!”

这方法就是由暗中变为明面,且时刻有人监视玩家情况,从而实现控制。

“橘先生说的是!!我也是这样想着,但我担忧会被人利用,从而造成更多的受害者!而且在虚拟世界不可控,我们也没有这游戏权限,不可因素太多了!”

纯局也是很无奈,位低言微,想做什么也做不了,甚至还会造成骚动,使得更多的受害者出现。

“这点你不用担心!今晚我会潜入怪人游戏世界将部分数据抢夺过来,然后用它们构造小世界——用游戏话语就是新手村。到时,只要在市内登陆的玩家都会强制进入新手村,没允许不得去往大世界!”

“这新手村我会交给你们管理!怎么做就不用我多说了。”

???

这番话,别说纯局,就连隔屏观望的乐子人也理解不了,潜入?抢夺?再造?这些他们都知道其意,但连一起就不明白了!

这行为,不亚于入室当面抢夺,反抗就——不敢反抗,害怕暴露位置顺手灭掉!

这就是黑龙暴君!!也是他们熟悉的黑龙暴君!!!

霸道又蛮不讲理,强横到无敌!

不服?打到服!!

讲理?没资格不想听!!

他们唯一能战胜黑龙暴君的方法就是动用权能把对方踢出生存之战,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可悲又现实,还憋屈!

但好爱啊!!!

“……橘先生,拜托了!如果这事办成,你不只是挽救了赤水市数十万人的性命,还是岛国大恩人!!”

在纯局看来,上面就是群待宰的蠢猪,岛国今后的唯一出路就是听从橘先生的指挥拥抱龙国大腿,独立不过是找死行为,支持祖国大统一!祖国必须大统一!谁也阻拦不了祖国大统一!!

对此,天之绝夜没啥感觉,只是顺手而为。

“先不说这些,当务之急是把受害者的性命保住!你去把他们汇聚起来我一并解决,一个一个解决太麻烦了!”

“我这就去办!!”

既然他发话,纯局不敢不遵从,连忙起身派人把这事办好。

期间,他顺手造了张武器卡,以他自身数码之血为核,铺于神兽朱雀之力制作的武器。

虽然没必要,但在某些情况下还是有必要,比方说契约兽无法召唤,或者说无法变身时也能告诉对方何为无用之功!

何况受害者身上的怪人意识可是好东西,看似灵魂,实则数据!与其直接消灭掉,不如吞噬掉强化数码武器。

这把武器为方天画戟,呈青色,专门吞噬怪人意识!或者说灵魂!

过了会,纯局回来汇报事情已办好了,前来请天之绝夜过去解决。

到达现场后,天之绝夜便噬魂之戟解放,将其模样展露于世人眼前,手握戟身立在地面,神情肃然,强悍之气由内而外透露而来,盖压四方!

砰——

“给你们个机会,现在就此离开他们的身体滚回你们的世界,否则你们今天必定陨落于此,永世不得超生!”

话落,现场寂静无声,无怪愿领他的好意。

乐子人:何必呢!暴君大人难得起了好心,为何不领这情,这不是让自己难受吗!

“……顽固不化!那就给我——现形!!”

呼~

伴随着天之绝夜的喝声落下,衣发无风飘动,异眼当即闪烁着炽热之光,身上散发出强横的威势,神圣不可侵又威严无比,让人无法直视,畏惧之情由内而生。

霎时,受害者身上浮现怪人虚影,拼命地往外逃奔,想返回本体。

在天之绝夜的威压之下,它们本能的感受到危险,便迫不得已离开寄主身上逃奔。

因为真的会死!

见状,天之绝夜冷笑:“知道怕了!但是,没用的!!”

他抬手一挥,一阵风把逃离的怪人虚影卷回到他的面前,再挥戟斩杀,吞噬其意增强其力。

乐子人:我们就知道,被暴君大人看到怎会还有逃生的可能!连死法都选不了,唉~,干脆利落,一击必杀!

旁边原本没搞懂天之绝夜在干嘛的医护人员在看到天之绝夜逼魂斩杀时,彻底放弃思考,头脑空白,连天之绝夜何时走也不知道。

不是这还是科学吗,他们好像看到灵魂体……

“今天的事你们当作没发生,一旦让我发现别人知道——等着你们不是软禁,而是全家老小一起上路!!”

走之前,纯局郑重地警告这些人对这件事要保密,并说多嘴的后果。

说完就走,一点也不给这些人回复的机会,或者说不需要!只要保证后果是事实就行。

“……橘先生,让你久等了!你是回店里还是去别的地方,就让我们来送你吧。”

“不急!不是还有三名受害者未看吗。只要不是火化或入土,我都要去看看情况!说不定人还能救回来呢。”

既然他都选择帮忙,那就帮到底!只要还有救,那就救!没办法也要为对方想出办法来!怎能在人生最宝贵的年华中永眠,太不应该了!